婚姻家事

2022-04-14

《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文本,已于202111日宣布实施,内容总共1260条,涉及到了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个方面,从吃穿住行到生老病死,应有尽有,被称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公民权利的宣言和保障。

《民法典》的出台,为许多无定论的案件提供了准确的判决依据;让很多有争议的日常生活中的问题有一个明确的陈述

其中许多新规定,将对我们的生活形成极大影响。


《民法典》针对协议离婚,增设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在30日内(过期视为撤回申请)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中不适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删除了现行《婚姻法》的这项规定:患有医学上禁止结婚的疾病,结婚后还未治愈,这类婚姻一律无效。

改变在于:一方面是从范围来看,重大疾病的范围要比禁止结婚疾病范围更广;另一方面婚姻是否无效的主动权交给了另一方”——即一方不如实告知疾病,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不撤销(请求撤销的时效是一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改变在于:新增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规定(而无需等到离婚之后),不过前提是满足以上两个条件(之一)。

——此条款更有利于保护婚姻关系中相对于弱势的一方。


《民法典》新增明确了:

1)夫妻共有的房屋,为他人设置居住权,需要夫妻双方同意。

2)一方擅自无偿为自己的父母、他人设置居住权,配偶有权起诉居住权无效。

3)非善意取得的居住权(比如一方无偿为情人设立居住权)配偶有权起诉居住权无效。

4)离婚协议中,也可以为一方设置一定期限的居住权。(在不影响物权的情况下,为带孩子且无住房的一方设置居住权,保护孩子成长)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关规定,《民法典》吸收了现行司法解释的有效做法,其中两大重点值得关注:

一是【共意共债】: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借的债(无论是事前签字还是事后追认)都系夫妻共同债务;

二是【共用共债】:不管是哪一方借的债(还是双方一起借的债),只要借的钱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都系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第二点,需要额外注意的一种情况:比如丈夫开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借的债务,或者丈夫作为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担保的债务,也可能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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